关于2008年普通高中新生学籍
注册工作的通知
各县市教育局,州属各普通高中:
根据《恩施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恩施州教字[2008]6号)文件精神,现将今年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注册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新生注册时间
全州新生注册自9月15日开始,各学校具体注册时间见附件一。
二、新生注册程序
1、各校录取结束后按附件二的格式,制作新生录取名册(一式三份),送交各县市教育局盖章,并领取学生初中档案。
2、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册(含电子文档)、学生初中档案(按新生录取名册顺序排序),一并带到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注册。
3、恩施高中及清江外国语学校直接到州基教科审核注册。
三、几点要求
1、凡按考生志愿已被录取的学生,任何其它学校不得重复录取。
2、未参加今年学业考试或外省户口学生,各学校不得录取。
3、在外地参加中考的我州户口学生回本地就读高中,凭当地中考档案方能办理学籍注册手续。
4、凡违反规定招收学生,州教育局不予审批,不注册学籍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。
5、根据湖北省学籍平台最新上传要求,增加高中学生身份证号为必填信息,请各校下载最新版学籍系统离线录入程序(1.81版),录入今年新生信息,并于10月20日前将学生信息上传至省平台获取省编学号。
附件:1、2008年普通高中新生注册时间安排
2、2008年高中新生录取名册
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